应当回避,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方便信访人查询、评价信访事项管理情况。
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阐明形势,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阐明全国信访形势。

交还相关质料,查核成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传递。

对接纳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提出建议,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负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分以外的其他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信访工作形势任务,可以告知或者帮手其向有关机关或者机构依法申请社会救助,导入相应措施处理惩罚,根据规定及时受理管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不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在其信访接待场合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
第四章 信访事项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